【環保責任】環保法4月執行!棉花棒、熒光棒、膠飲管、膠杯等一律禁止
雖然垃圾徵費延遲至8月實施,不過立法會去年10月通過的《202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將於今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實施第一階段管制!
屆時將禁止銷售和免費供應棉花棒、氣球棒、充氣打氣棒、熒光棒、派對帽、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即棄雨傘袋、食物膠籤、膠牙籤;禁止酒店和賓館免費供應即棄洗漱梳妝用品,及在房間內免費供應即棄膠樽裝水。
同時禁止免費供應宣傳用塑膠包裝紙巾、非醫療用透明即棄膠手套;以及禁止製造、銷售和供應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也禁止餐飲處所向顧客提供九類即棄膠餐具,即發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膠牙籤、膠碟、膠杯、膠杯蓋、塑膠食物容器等等。
第二階段實施時間暫定為2025年,將全面落實管制即棄膠枱布、膠牙線棒等亦會禁止銷售和供應。第一階段的九類產品均禁止銷售予最終消費者,也禁止在餐飲處所向堂食和外賣顧客提供。
而根據文件建議,任何人如違反有關規定,最高可罰款港幣 10 萬元;另設定額罰款制度,執法人員可發出 2,000 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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