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昨(6日)發出公報,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四款發現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的外用產品,指產品樣本含有為《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藥的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同時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