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香港合法器官捐贈 分為活體器官及遺體器官捐贈
近日爆出柬埔寨詐騙案,有台灣人被高薪厚薪的工作機會利誘,遠赴柬埔寨,然而到達當地後卻遭暴力對待、迫使參與詐騙,甚至器官活摘。事件引起不少人對器官移植的關注,甚至有聲稱為柬埔寨的器官價目表流出。
在絕大多數的國家,器官交易都是非法,全球只有伊朗是唯一腎臟買賣合法的國家。根據香港器官移植基金會資料,在香港,器官捐贈有兩個來源,分別是「活體遺體器官捐贈」及「遺體器官捐贈」。
進行活體及遺體器官捐贈時,可供捐贈的器官有所不同。用作「活體器官捐贈」的器官有腎臟及肝臟。如果身體健康的成年人有意願捐贈一顆腎臟或部分肝臟,經醫院進行心理及醫學評估等,認為適合捐贈,才能進行移植手術。
至於「遺體器官捐贈」,適合捐贈的器官或身體組織包括:腎臟﹑肝臟﹑心臟﹑肺﹑眼角膜﹑骨骼及皮膚。腦死亡病人將功能健全的器官或組織,以無償方式捐贈給器官衰竭的病人。
主要的流程是先由兩位資深而又與器官移植事務無關的醫生分別進行兩次「腦死亡」測試,由器官捐贈聯絡主任與家屬溝通及輔導,再交由醫療團隊評估並維持腦死者器官功能、取得病人家屬同意,再進行檢查、配對,才會安排器官或組織摘取及移植。
資料來源:香港器官移植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