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節日酌情免用指定袋 江玉歡:不如及早宣布措施無限期延後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今年1月去信環境及生態局提出「關於垃圾徵費政策的30問」,事隔兩個多月終收到13頁回信。
就有關「政府會否設立專門的回收點,用於回收聖誕樹、過年桃花、年桔及其他大型年花?」。署方回覆指,在歲晚大掃除、農曆新年、聖誕節、清明節和重陽節等垃圾棄置量較多的傳統節日,酌情指定一些日期免除使用指定袋或指定標籤棄置大型廢物、聖誕樹和年花等責任,以方便市民。
對於有市民質疑,要把一支地拖棍鋸開兩段入袋棄置不切實際。署方解釋,現時不少地拖棍手柄可伸縮或以塑膠、金屬製造,把地拖頭拆出後便可分開回收,建議市民購買日用品時可考慮其設計,以配合減廢回收等等。
江玉歡回應環保署,署方只看特定節日豁免用指定袋,以及建議市民購買特定設計的日用品等答覆,已感覺到政策對環保和源頭減廢難以奏效,難以達到其環保之初心。
她又指垃圾徵費已非純環保問題,而是經濟及民生議題。「先行先試」計劃測試能力有限,不如及早宣布措施無限期延後,直至社會有充分準備才推出。「若再往後一點才下決定,恐怕捉不住民情之餘,反而有點後知後覺之嫌。」
圖片及資料來源:江玉歡 Doreen Kong
製圖/文字:Health Conce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