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過期食品就不能吃嗎?深入了解食品期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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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了解食品期限的標籤

相信大家都試過一下了買太多食品,不為意放著就過期了。總會有人抱著僥倖的心態,吃下過期食物,以免浪費。其實過期食品真的不能吃嗎?到底食品的期限是怎樣定立?另外,「保存期限」、「賞味期限」、「此日期前最佳」各式各樣的標籤到底是什麼意思?就算食品過了期,只要放入雪櫃就不怕會細菌生長嗎?

其實食品的期限是怎樣定出來?

所有食品上架之前,製造商必須依照產品的特性跟製作過程,找出可能使品質劣變的原因,並透過科學方法推估有效日期,所以有效期限是一個推估出來的「時間範圍」,而非一過那個時間點就馬上變質,而是一個緩慢而持續的過程。

由於法規規定在有效日期內,廠商必須對品質負起責任,所以大部分廠商會以食品風味不變的最佳食用時間,也就是「最佳賞味期限」訂為有效日期的時間點,而不一定以產品品質變壞的期限為標準。 

所以保存期限、有效日期、賞味期限有什麼分別?

「保存期限」是從製造日期算起,產品可以保持品質的期間,通常6個月,長為2-3年。「有效日期」是指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最終期限,在有效日期內一定是安全可食用的。「賞味期限」則是指在此日期之前,食品可保持最佳品質,但並不表示在此日期之後,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了。 

膠樽飲品上標記過期日子
膠樽飲品上標記過期日子

那麼「此日期前最佳」和「此日期或之前食用」又有什麼分別?

「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 是以食物質素為依據。該日期表示食物若加以適當貯存,可合理地預期在該日及該日之前食物能保存其特質。所以過期後雖然食物質素可能不如前,但食用仍可接受。以方包為例,過期方包可能變得又乾又硬,但可能仍然是安全的。

相反,「此日期或之前食用」(Use by) 則關乎食物安全,適用於從微生物學觀點來看,極容易腐壞,因而在一段短時間後可能對人類健康構成即時危險的食物。

放入雪櫃就不怕?

放入冰格或雪櫃確實可藉由低溫來抑制細菌的生長,使食物儲藏時間延長,但每次雪櫃的開關可能會造成溫度變化,且抑菌也不代表可以殺菌,若本來就有些細菌污染情形再加上溫度變化,就有可能造成細菌滋生、食物變質,保存過久時也可能影響食物的口感及新鮮程度。建議大家最好還是要按照包裝上說明,於有效期限內食用完畢,以確保食物安全性。

資料來源:台灣食藥署食安中心
製圖/文字:Health Conc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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