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法抗疫】政府指疫情超越港府可控範圍 引用《緊急法》 豁免若干人無須註冊
本港第五波疫情未減,政府發稿指出,目前疫情形勢十分危急,疫情持續急速惡化,可預見新增的確診個案數目,將繼續以幾何級數上升,已超出特區政府的疫情防控能力範圍。政府表示,香港的醫療系統、人力資源、抗疫設備及物資等,很快不足以應付每日數目龐大的新增確診個案,屬於《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下緊急及危害公眾安全的情況。
近日不少報道指出,政府將設立新的臨時隔離及治療設施,以及籌建臨時醫院。另外3月份的全民檢測亦需要動用大量檢測人員。
因此,因應現時的公共衞生緊急情況,政府今日(24日)已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俗稱緊急法),訂立《緊急情況(豁免法定規定)(2019冠狀病毒病)規例》刊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日(23日)通過訂立《規例》,容許政府豁免某些人士或項目的相關許可、註冊及申請等法定要求,以便特區政府能夠在有需要時更靈活迅速地善用內地的支援及資源,全速開展關鍵的防疫抗疫項目,以期在短時間內提升香港的疫情防控能力以控制第五波疫情。
《規例》賦權政務司司長可以書面方式批予豁免,容許人士或項目無須符合成文法則的若干規定(包括牌照、權限、批准、豁免、許可證、註冊、標準或規格的規定),用於預防、抵禦、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個案或傳播,或治療感染指明疾病的病人。
製圖/文字:Health Conce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