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77歲婦被誤診胰腺癌遭切除胰臟 港大深圳醫院判賠約62萬
2018年一名77歲女病人,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體檢時被誤診「胰腺癌」入院。院方在病人沒有腫瘤情況下,仍為病人切除全胰臟、膽囊、脾、胃等5個健康器官。女病人2個月後因肝功能嚴重衰竭、肝腎綜合徵,經搶救無效後去世。
死者女兒表示,母親在身體健康、無任何不適和症狀情況下,於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做體檢。在病理結果顯示未發現腫瘤細胞情況下,醫生判定一團陰影為「胰腺癌」,並診斷認為「胰腺惡性腫瘤可能性大」,因而為死者進行切除手術。
據《新京報》報道,死者女兒提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民事訴訟,去年11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賠償患者家屬62萬元(人民幣下同、約69萬港元)。
判決指出,被鑒定人高齡,有高血壓病史,在無明顯的惡性腫瘤組織學證據下行「全胰切除術」,手術創傷巨大且對被鑒定人的全身營養代謝及水電平衡產生嚴重影響,其死亡與手術方式選擇有一定關係,故認為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的過錯與被鑒定人的不良治療後果,存在主要因果關係。
港大深圳醫院承認診療過程存在不足,將持續改進醫院管理和診療服務流程,又稱患者家屬收到全額賠償後仍有異議,家屬在社交平台發布信息稱醫院「強摘其母親5個健康器官」言辭不實,將保留依法追究權利。
製圖/文字:Health Conce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