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疫苗通行證周四實施 分「主動查核」及「被動查核」

疫苗通行證周四實施

「疫苗通行證」將於星期四推行,今午食物及衞生局會見傳媒公布詳情。在新規定下,12歲或以上人士,進入表列處所,包括商場、食群、超市、超市、髮型屋等等,均要接種至少一針新冠疫苗。而「疫苗通行證」會分3個階段進行,逐步提升疫苗接種數量,最終務求市民完成接種3針疫苗。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蔡傑銘表示,疫苗通行證分兩種方種,一種是「主動查核」,市民須主動提供疫苗接種記錄,例如在食肆、會址。

另一種則是「被動查核」,例如在商場、超市,市民無須主動提供、出示疫苗接種記錄,正如日常攜帶身份證外出街的道理般簡單。只要市民已接種疫苗,及帶同相關證明,進入處所便符合法例要求。而執法人員有機會抽查。

亦有一些情況可以豁免無須疫苗通行證,例如是買外賣、收外賣,或者到商場內的政府或醫療服務,接受必要服務、修理用品等,均可豁免。至於途經商場回家或外出的居民,只要不是順便在商場購買,執法人員會酎情接受。

資料來源:食衛局記者會
製圖:Health Conc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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