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男子用拖鞋拍死倉鼠 稱「老鼠嚟啫」涉虐待動物被捕

男子用拖鞋拍死倉鼠-涉虐待動物被捕

今午(9日)12時許,一名女子途經蘇屋邨綠柳樓平台時,發現一隻疑似受傷倉鼠。女子遂向附近保安員求助時,卻突然聽到「啪一聲」,她回頭查看,赫見一名男子手持一隻拖鞋,大力拍死倉鼠,倉鼠口吐鮮血

據了解,女當時喝止男子:「你做乜拍死佢?」男子當時仍未穿回拖鞋,反斥:「老鼠嚟啫!」,然後離開現場。 女子不值其所為,跟隨男子行蹤並報警。執法人員隨後到場調查,發現一隻死去的倉鼠。案件列作虐待動物處理,並拘捕一名涉案男子。其後人員聯絡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場協助。

▲男子用拖鞋拍死倉鼠-涉虐待動物被捕
▲男子用拖鞋拍死倉鼠-涉虐待動物被捕

殘酷對待動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3年。

製圖/文字:HealthConc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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