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安樂死】丈夫燒炭送別末期癌妻 承認誤殺判感化1年
58歲男電工2020年初因不忍患末期癌症的妻子受苦,於家中睡房燒炭殺死已婚近30年妻子。男電工在妻子離世後自首,他在警誡下稱希望香港將「安樂死」合法化,他早前承認一項誤殺罪,今日(7日)在高等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末期肺癌妻子難忍病魔折磨 多次向家人表示欲尋死
58歲被告原被控謀殺,期後他在2022年7月26日高院原訟庭承認誤殺罪,於同年8月控方今接納他承認以「減責精神失常(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基礎承認「誤殺」罪。案情指出,被告的56歲妻子患有末期肺癌,因難忍病魔折磨多次向家人表示欲尋死。
在案發當晚,被告見妻子狀甚痛苦,向妻子表示如果她不能忍受痛苦,可以「送你最後一程」,妻子點頭。及後被告為妻子按摩助其入睡,並親吻妻子額頭後在睡房燒炭,播放佛經、祈禱希望妻子能安詳離世。於3小時後再查看房間,確認妻子斷氣後,再自行報警投案。
死者胞姊表示,死者曾表示感到極度痛苦及想尋死。而被告在警誡下指,希望香港將「安樂死」合法化。精神科專家診斷被告案發時,因照顧妻子而患上重度抑鬱,指他當時無法理性思考,大程度上影響他對自己行為的「意識責任」。
食衞局曾指安樂死是違法及不道德
我們翻查立法會記錄,於2016年時任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曾就安樂死議答覆。他先指出,根據香港法律,安樂死涉及第三者作出蓄意謀殺、誤殺、或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其他人自殺或進行自殺企圖,屬非法行為並可能涉及《侵害人身罪條例》下的刑事罪行。《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專業守則》)亦明確指出,安樂死是「違法及不道德的做法」。
高永文續指,現時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不容許安樂死,只有極少數國家(例如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容許安樂死在法律的規範下進行;瑞士、加拿大和美國少數州份(例如俄勒岡州、華盛頓州、佛蒙特州和加利福尼亞州等)容許醫生在法律規範下協助末期病人自殺,但安樂死則仍屬非法。政府暫時並無計劃就安樂死合法化問題進行研究或諮詢。
高引用普通法指,當病人有能力作決定的時候,可透過訂立預設醫療指示,指明假如他日處於病情到了末期或陷於不可逆轉的昏迷或處於持續植物人狀態時,除了接受基本護理和紓緩治療外,可選擇不同意接受任何維持生命治療或其他指明的治療,或在特定情況下不提供或撤去僅能延長死亡過程的無效用治療,這並不等於安樂死。
消息來源:高院原訟庭案件編號HCCC 88/2021、立法會文件
製圖/文字:Health Conce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