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幅射危機】大亞灣放射物質排放上限 遠超日本福島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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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亞灣放射物質排放上限 遠超日本福島10倍

日本政府在周二(13日)提出,決定把福島核電廠積存的核廢水,在兩年後經稀釋後排落大海,而經處理的廢水將主要包含一種「氚」放射性物質。事件連日引來中國不斷批評,但距離香港只有50公里的大亞灣核電站,放射性物質「氚」的排放上限,竟然比日本福島的排放標準高出10倍。

據早前日本政府公布,福島核電廠積存的核廢水在經過稀釋後,每年最多排放22兆貝克的液態氚,濃度亦會稀釋到每升1500貝克,即是世衛飲用水標準的七分一。但中國國內資料顯示,鄰近香港的大亞灣核電站每年的液態氚排放上限達到225兆貝克,是福島未來每年排放量的10倍。

而據香港核電投資公司 (HKNIC) 數據顯示,過去10年大亞灣核電站的液態氚排放量平均為上限的20%,即是約49.5兆貝克,與日本政府訂出的標準比較,是超出一倍有多。此外,中國其他地區核電廠的液態氚排放量也較福島核電廠高,包括秦山核電廠、福建福清核電廠等。

資料來源:中國生態環境部、香港核電投資公司

製圖/文字:Health Conc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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